根据史耀斌的表述,营改增全面推开后,暂时将施行一个过渡办法,其总体的原则是,中央和地方收入处于稳定的分配结构上,使得中央和地方政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结合的框架,继续有足够稳定的财政收入,来保证政府各项事业运行下去,包括民生、经济发展。
早在2014年6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就明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而在刚刚过去不久的2016年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出,要研究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改革,并强调说,“这是个大事”。
李文海分析说,营改增直接牵出了央地财政关系问题,但解决问题不能本末倒置,所以过渡方案很有必要,源头还是以事权和支出责任来划分财政收入,而这需要谨慎的论证和充分的调研。
中国社科院财经院院长高培勇也表示,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关系格局的调整。这种调整,当然属于重大利益分配,也当然要建立在体制性安排而非权宜之计的基础之上。
过渡之后将如何?《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询问多位财税专家,答案也莫衷一是,有人建议重新划分增值税的分配比例,还有专家认为地方政府应该更强化服务职能,过多的收入激励反而并不利于民生,应更强化一般转移支付的效果,不需在分配比例上做更多文章。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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