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供应量跟房价一直有着密切的关系。9月1日即将施行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被称为“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其中明确规定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很多人士担心这是否将进一步抬高房价。不过,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这是合理保障民生用地需求,不会抬高房价。
《规定》于5月22日发布,很多分析称供地量的变化会影响房价走势,其中有人认为“特大城市房价会抬高,中小城市房价会下降”。
对此,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表示,严控特大城市用地不会抬高房价。
他解释说,对于保障房用地是“应保尽保”,而商品房用地的供应除了新增用地外,很大供应是存量土地。“一线城市商品房用地的主体就是存量建设用地,不会因为减少总量对房地产用地有影响,特别是在减少用地供应的同时,也强调保障生活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他说,在中小城市,可通过对增量和存量用地的供应统筹安排,达到不影响房价的目的。
董祚继表示,《规定》是相对长期的土地政策,而房地产市场调控,是短期行为,但也会根据当前的国家政策做好土地供应工作。
此外,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表示,一些大中城市推动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也可以释放土地供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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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城镇用地属低效利用
据了解,《规定》是我国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部门规章。
“虽然在不断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和政策,但我国土地资源粗放利用的现状还没有根本转变。”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说,目前我国城镇低效用地占到40%以上,农村空闲住宅达到10%-15%。处于低效利用状态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约5000平方公里,占全国城市建成区的11%。
王守智表示,为防止一些地方在经济发展中急功近利,片面追求土地收益,需要对用地规模整体调控,实现“控总量、挤存量、提质量”。
董祚继也表示,对三大城市群的用地要以存量为主,把大城市控制住,留下指标给中小城市。从计划来看,从2014年开始将逐年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重点减少东部地区新增用地计划安排,中西部地区稳定或适度增加;结构上重点减少工业用地,保障生活和基础设施用地,提高生态用地比例。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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